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真实的基督教 #114

救赎 114.在教

救赎
114.在教会,众所周知,有两个职分属于主,即:祭司职分和君王职分;但由于很少有人知道每种职分是由什么组成的,所以现在要解释一下。主以其祭司职分而被称为耶稣,以其君王职分而被称为基督。在圣言中,祂以其祭司职分也被称为耶和华和主,以其君王职分也被称为神和以色列的圣者,以及王。这两个职分就像爱和智慧,或也可说,良善和真理一样彼此不同。因此,凡主出于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所做或所履行的,都是出于其祭司职分来做或履行的;而凡祂出于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所做或所履行的,都是出于其君王职分来做或履行的。此外,在圣言中,祭司和神职(priesthood)表示神性良善;而君王和王权表示神性真理;在以色列教会,这两者由祭司和君王来代表。救赎属于这两个职分;下文将说明,救赎的哪个部分属于这个职分,哪个部分属于那个职分。为了清楚看到这个主题的细节,解释将被分为以下标题或章节:
(1)救赎本身就是征服地狱,恢复天堂的秩序,并通过这种方式预备一个新的属灵教会。
(2)没有这种救赎,没有人能得救,天使也不能继续处于完好的状态。
(3)这样,主不仅救赎了世人,也救赎了天使。
(4)救赎是纯神性的作为。
(5)除非通过神道成肉身,否则这种救赎本身无法实现。
(6)十字架受难是主作为最伟大的先知所忍受的最后试探,也是荣耀祂的人身,即把它与父的神性合一的手段;但它不是救赎。
(7)认为十字架受难是救赎本身,是教会的根本错误;这个错误,连同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,已经将整个教会败坏到这种程度:它里面没有留下任何属灵事物。
现逐一解释这些要点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37

Faith37.基督

Faith37.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;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,在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》中有详细论述;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,在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》中有详细论述。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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